STACEY CHEN專欄 / 《贖罪俱樂部》:光與暗,難分難捨

2015/11/15|
by Stacey Chen
文 / Stacey Chen

「神認為光是好的,便將光從黑暗取出來。」--《創世紀第一章》

《贖罪俱樂部》的片頭引用這句聖經的話,進而帶出一群有道德瑕疵的神職人員,被流放到海邊小屋懺悔的故事。

片中光影鏡頭的搖曳,讓人著迷這世界光與暗的難分難捨、善惡的共生共存,因為有黑暗,才能發現光,有光才能感覺黑暗,沒有任何一方能將對方摧毀,就像張作驥導演曾有一部電影取名《黑暗之光》,人性光采,始終來自偌大黑暗。《贖罪俱樂部》正是要嘲諷聖經說的「將光從黑暗取出來」,因為信仰的依存關係並非「宗教照亮人性」如此簡單,除非,宗教早已「扁平化」片中這些犯過罪的神父修女?如果誰的行為過於立體自我,就要逼他們認錯?然後加入贖罪俱樂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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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性戀一向是宗教的黑暗之地,片中一位被要求贖罪的同志神父說,我對上帝無愧,因為我成功壓抑了同志性慾,在這裏他只提到壓抑、沒說改正,因為神父知道自己的原色是黒,但願意為了信仰將本色藏起,接受光刺痛地照耀,他知道光與暗不能分開,那麼不如在怪奇體制下,蜷曲求全。片子看到這裏,我不禁懷疑宗教真的想把光與黑暗分開嗎?或對黑暗依戀不捨?因為偶爾的黑暗,正能彰顯光的高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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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人的角色,流放小屋裏的一條狗更是靈魂人物,片中被貼上犯罪標籤的神父修女,在小屋形同身心都受軟禁,被神遺棄的恐懼更如影隨形,其實贖罪不是為了接近神,而是怕連神都不要我。在這般生活裏,養狗的確是絕佳紓壓管道,佛洛依德曾提出兒童「肛門期」的慾望滿足,認為有些孩子故意忍便,只為獲得排泄的快樂、及忍便的控制權(可以決定何時大便),關於人狗關係在電影《忠犬追殺令》的詮釋已非常精采,當人訓練狗,一會給牠肉吃一會不給、拿著誘餌控制牠奔跑或停下,然後獎勵牠、懲罰牠,便能很快找到自身情慾的出口,因為人控制「狗的慾望」好比贖罪,間接面對了自己的私慾,卻能站在較高的位置,就像宗教控制人、人控制狗而得到快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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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「向光性」等於「符合社會期待」,還可以得到各式鼓勵,這邏輯隨之而來的就是隱性威脅,例如被社會排擠,那麼,這還會是「天性」的一種嗎?又是誰能定義什麼是光呢?光不會扭曲,扭曲的一直都是解讀光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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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連結:http://eatcoldmovie.blogspot.tw (Double S 影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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